各县(市、区)统计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经济运行调度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和我市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落实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即将全面启动的实际,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及时跟进,筹备期间要深度总结以往四次经济普查的经验做法和短板不足,将本次普查举措上有创新、流程上有规范、成效上有突破、质量上有保证等作为目标,广泛调研新时代搞实搞好经济普查的途径和办法,力求普查筹备期间得到本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不等不靠,拓宽工作思路,抓住工作重点,取得工作实效,以实际行动和丰硕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筹备工作重点 

  (一)组建筹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统计局已组建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请各县(市、区)也参照市级模式,组建相应机构并组织辖区内统计机构组建普查筹备机构,强化经济普查筹备工作组织领导和重点工作落实。 

  (二)建立联系人和调度工作机制。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局各有关科室单位均确定一名联系人。联系人负责将全省和我市有关经济普查筹备工作部署及时向各县局和本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抓好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2022年4-12月15日前将经济普查筹备工作动态和成效,特别是各县要搜集整理辖区内情况,报市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负责汇总并呈报省局。 

  (三)协调做好普查经费预算工作。要及时向本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提前与当地财政部门对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列入2023年度财政预算。同时,关注省局经济普查动态并结合以往普查经验,以及国家将实施普查员登记注册制度的实际,组织辖区内各乡镇统计机构客观测算普查人员数量5月20日前报市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参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分级负担模式,列入财政预算。同时,指导辖区内各乡镇统计机构做好普查经费预算工作。 

  (四)做好普查宣传筹备工作。结合本次普查将采用单位主动申报的实际,提前在普查宣传上谋划、推进、落实。重点是抓好普查网站或网页(外网)的设计建立,主要功能是深度宣传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统计和经济普查法律法规、各级各部门和普查对象应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普查方案制度标准等,指导普查对象找准申报途径并如实填报普查表,上下联动营造普查对象知晓配合经济普查的社会氛围。 

  同时,要通过请示汇报向领导层进行宣传,深刻把握落实经济普查这一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力争各级各部门共同发力,协同联动营造党委政府精心组织、统计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座谈交流和共同调研向各部门进行宣传,指出经济普查结果在部门科学管理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合力推动经济普查工作的共建共商共享。 

  (五)广泛开展普查调查研究。各县(市、区)统计局要针对我市经济普查组织实施初步业务框架,按照调研内容重点部署(附后),并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验做法,组织力量开展调研或小范围试点,评估可行性、科学性,提出明晰的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适时在全市交流。局有关科室单位要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本领域本专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问计于基层,寻求解决办法并纳入我市经济普查注意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经济普查筹备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暨市场主体建设年结合起来,与推进落实重点领域统计现代化改革任务结合起来,局领导靠前指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身先士卒,夯基垒石,用富有成效的经济普查筹备寻求我市经济普查的主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系统联动推进。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组织力量并调动辖区内乡镇统计机构都行动起来,研究如何借鉴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方法,抓住重点、疏通堵点、杜绝漏点,提高普查组织实施的质量效率。 

  (三)制定工作计划。按照经济普查筹备工作安排,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经济普查筹备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表,压实工作责任,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狠抓工作落实。要将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贯穿于经济普查全过程,组织力量特别是抓好普查中心系统人员的充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经济普查筹备工作。 

   联系人:王惠  闫桂菊 

   联系电话:0350-3039009。 

    

   附件:忻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初步业务框架及调研重点

 

     

           忻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忻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 

初步业务框架及调研重点 

    

  根据省局《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的通知》,结合忻州市的特点,对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部署,研究拟定了以下内容。 

  一、组织实施初步业务框架 

  经济普查主体工作一般包括单位清查、正式登记、数据处理三个环节。目标是以全流程质量控制为主线,利用单位清查工作环节,查清查实普查对象并采集基本情况信息;利用正式登记工作环节,采集各类普查表信息;利用数据处理工作环节,审核提升数据质量。筹备期间聚焦三个工作环节,研究探索有关工作理念、工作重点、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夯实普查组织实施基础。 

  工作理念上要充分认识到经济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情国力调查,是一次全民总动员,所有部门及单位均应发挥自身职能、履行自身职责和法定义务。依法普查应将统计法律法规与有关经济类法律法规相贯通,依法推进普查强力组织实施,努力实现要我普查登记转化为我要普查登记的效果;科学普查应营造政府组织、统计部门牵头、所有部门齐抓共管的普查格局,多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普查质量效率,减轻基层负担。将疫情防控常态化纳入普查组织实施关注范畴。 

  主要任务是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以往经济普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部门参与深度和发挥职能作用不够,采用普查员入户采集数据形式单调或短时间培训普查员无法准确掌握普查要领而影响普查质量,有关领域和区域没有关注或关注度不够而导致有单位漏查,机关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构成复杂由普查员采集数据不如明确责任人专门梳理申报的全和准等问题不足。同时,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必须寻求因地制宜的普查组织实施方式方法;结合网络、计算机、智能手机日益普及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现状,大部分单位给予指导和平台资料查阅实现主动申报普查资料已经形成可能,也可以极大减轻基层负担。 

  初步设想将普查对象区分为市场主体单位(企业、个体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和非市场主体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村居委会等)。鉴于非市场主体单位生产运营相对稳定、组织严密、执行力强等实际,本次普查采用行政动员模式,要求这些单位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提前梳理本部门和部门内个人所持有信用代码的各类单位情况,在普查机构指导下,做好主动申报工作,确保非市场主体单位应统尽统。如果非市场主体单位主动申报可行,各级普查机构可将工作重心放在市场主体单位清查登记上,结合我市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以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多元化的实际,在一套表调查单位联网直报的基础上,主要对非联网直报单位“地毯式”进行清查登记,明晰重点、难点、复杂点和以往普查的漏点,研究确定主动申报、设置数据采集点、普查员入户、购买第三方服务等适应当地实际的数据采集组织方式,保证市场主体单位应统尽统。 

  二、调研重点内容 

  请各县(市、区)统计局由局领导带队形成调研组,开展调研工作。 

  (一)重点调研内容 

  1、2022年提前布置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结合专项试点工作情况,调研对选中的联网直报单位,区分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单位,如何指导企业建立有关台账;调研对选中的非联网直报单位,如何准确界定单位行业、采用什么比例适当放大不同行业单位量保证工作需要,且如何指导企业单位建立有关台账,经济普查时这些单位直接申报普查资料和投入产出调查资料的可行性。 

  2、会同市场监管、商务、行政审批等部门,调研有关市场主体的行业管理部门,研究在经济普查中应建立怎样的工作机制,能够充分发挥和借助部门职能作用提高普查质量效率,同时健全提升部门管理能力。调研跨县跨市分支机构在本县范围内生产经营户分布情况,如在经济普查期间推进法产并重改革,应向上级提出哪些富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3、会同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等部门,调研辖区内新兴的市场主体且能够纳为普查对象的情况。调研辖区内便民市场管理机构设立情况,是否可界定为普查对象;调研便民市场内及周边市场主体分布情况,普查中采用何种采集数据方式,能够杜绝单位不漏。调研辖区内的商业街、步行街是否具有管理机构及其性质情况,街区内市场主体分布情况,普查中采用何种采集数据方式,能够杜绝单位不漏。调研辖区内早市、夜市设立情况,是否具有管理机构及其性质情况,普查中采用何种采集数据方式,能够杜绝单位不重不漏。 

  4、会同教育管理等部门,以当地各类学校为重点,调研学校内部持有信用代码单位情况,设置超市情况,学校食堂是否存在经营户承租情况,行政动员下学校是否能够组织这些单位全部按时如实申报普查资料;探索独立经营的学校食堂入库入统的可行性。调研本地区包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在教育部门和当地村居委会“条块”结合双重告知下,是否具有理清本校持有信用代码单位情况,并组织这些单位按时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能力,如达到这个能力需要给予哪些方面的普查业务指导。 

  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选取大中专院校,调研其周边的市场主体布局,特别是专门从事房室租赁户情况(是否持证经营);选取中小学校,调研其周边的市场主体布局,特别是专门从事小饭桌户情况(是否持证经营)。研究科学判定普查对象的方法,研究采取哪种清查登记方法,保证普查清查登记单位或经营户不漏。 

  5、会同财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调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代(记)账公司等单位管理模式情况,这些单位承接有关市场主体财务、账册管理情况,这些单位是否掌握承接市场主体单位的有关证件,由这些单位与承接市场主体单位(是否包括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单位)沟通后,是否具有申报普查资料的能力。调研在普查准备工作期间,是否能够通过主管部门找全找准具有代账行为服务的事务所或公司,获取他们承接市场主体的名录,对这些单位进行专门培训后,保证这些单位均能申报自身和所承接市场主体普查资料的可行性。 

  会同民政、司法等部门,调研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管理模式情况,这些单位是否通过民政、司法等部门告知,以及统计部门的指导具有申报普查资料的能力。 

  6、会同街办、社区和物业管理、网格管理人员,调研准确判定居民小区是否拥有市场主体单位或经营户的途径办法,包括挂牌从事美容、餐饮、医疗、幼儿园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租赁住房从事各类成人或学生课外培训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在有关部门监管范围,普查中如何保证这些市场主体不漏。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调研以往普查中曾遇到的“一户领取多证”或“多户使用一证”情况,普查中如何妥善处理而保证单位不漏。 

  7、会同卫健管理等部门,以当地主要医院为重点,调研医院内部持有信用代码单位情况,设置超市情况,医院食堂是否存在经营户承租情况,行政动员下医院是否能够组织这些单位全部按时申报普查资料;探索独立经营的医院食堂入库入统的可行性。调研本地区包括各类医院、诊所,在卫健部门和当地村居委会“条块”结合双重告知下,是否具有理清本医院、诊所持有信用代码单位情况,并组织这些单位按时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能力,如达到这个能力需要给予哪些方面的统计指导。 

  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选取大中型医院,调研其周边的市场主体布局,特别是专门从事房室租赁户情况(是否持证经营),研究科学判定普查对象的方法,研究采取哪种清查登记方法,保证普查清查登记单位或经营户不漏。 

  8、会同文旅、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以旅游景区为重点,调研景区管理机构设立及组成情况,是否界定为普查对象和单位数量;调研景区内市场主体设立情况,特别是夏季经营在普查时点不出现的市场主体情况,以及景区周边旺季时经营淡季时停业的市场主体情况,探索采用何种因地制宜的普查组织实施方式保证单位不漏。调研一些持导游证件个人运营、租用个人或有关闲置住房接待家庭旅游团等行为,是否在监管范围,具有这样行为的个人或组织是否能够判定为普查对象,普查中如何保证这些单位不漏。 

  9、会同市场监管、农业、行政审批等部门,选取部分不同人口规模的村,调研广大农村地区的市场主体布局情况及经营户持证情况。调研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情况;甄别村合作医疗点或非合作医疗点设立情况;从事农产品加工或销售服务户情况;从事虽为农业种养殖但主要是农事体验、休闲观光的经营户情况等。研究科学判定普查对象的方法,研究采取哪种清查登记方法,保证普查清查登记单位或经营户不漏。 

  10、会同文旅、宗教管理等部门,以五台山宗教地为重点,调研宗教场所运营的管理模式,寺庙证件类型及发放单位,无信用代码寺庙如何补办证件,管理部门是否能够组织所管理寺庙申报普查资料。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调研围绕宗教场所各类市场主体布局,特别是农户从事旅游住宿、餐饮、导游,以及有关宗教物品销售情况,是否持证经营,研究科学判定普查对象的方法,研究采取哪种清查登记方法,保证普查清查登记单位或经营户不漏 

  11、会同商务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调研当地开发区组成单位情况,甄别是开发区内设机构还是持有信用代码独立机构;调研开发区四至范围内市场主体布局情况,特别是非联网直报单位情况,由开发区及所辖村居委会组织这些市场主体采集或申报普查资料的可行性。调研当年关闭、停产,或注销、吊销单位且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如何做好普查资料申报工作;调研正在筹建的单位,特别是工业企业,申报普查资料的途径和办法。 

  12、会同党委、政府督查部门,以及编制、民政等部门,调研督促非市场主体单位推进普查清查登记的可行性,调研由各党政机关共同发力组织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市场主体申报普查资料,可能存在的盲点、漏点及解决办法,研究不及时申报普查资料的约束性措施。 

  会同市场监管、税务、行政审批及行业主管部门,调研针对市场主体单位的宣传方法,特别是设立在居民小区的市场主体不及时申报普查资料的约束性措施,包括法律框架内的措施、部门管理的措施、信用管理的措施。调研在库在统单位,针对规上工业企业内是否设立其他市场主体单位或经营户,探索本次普查如何保证这些市场主体单位或经营户不漏的方法;针对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内部承包工程的各类工程队是否可以界定为普查对象,如何保证这些单位不漏;针对限上住餐业企业内部是否设立其他市场主体单位或经营户,如何保证这些单位不漏。 

  (二)其他调研内容 

  1、近年内推进改制的有关事业单位,类似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单位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时是否完成改制,调研其机构类型;当前大量涌现的主要通过网络运营的从事出租车、外卖服务、主播带货等单位或个体,调研其是否可界定为普查对象;人员集中区域周边的快递服务点,类似菜鸟驿站,调研其运营模式且是否可界定为普查对象;如果城市区域周边存在菜市场批发、水果批发等早市,调研经营户是否持证经营,如何保证经营户在普查中不漏。 

  2、调研当地疫情防控主管部门,在疫情防控形势下尽快和全面告知所有单位或经营户的经验做法,是否在经济普查中可以借鉴使用。 

  3、调研在国家统一实施普查员登记注册制度情况下,结合普查组织实施初步业务框架,普查员主要承担普查宣传告知及采集市场主体普查资料的职责,测算各县选聘普查员的数量,支撑普查员劳动报酬预算工作。 

  4、调研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所使用PAD等硬件设备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继续使用的可行性,以及本次普查组织实施框架内所需要的设备数量,是否具有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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