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林长制全面推行以来,宁武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在“林”上发力、“长”上尽责、“制”上创新,努力实现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完善体系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形成在县总林长领导下,各级林长分区负责、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前,有县总林长2人、县副总林长3人、县级林长10人、乡镇级林长24人、乡镇级副林长159人、村级林长198人。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林长会议制度、工作督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巡林工作制度、提示单制度、工作考核制度、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九项配套制度,重点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强化监督宣传。各级林长逐层逐级划定责任区,划分林区管护网格1142个,细化“县级林长—乡级林长—村级林长——护林员”四级包保责任,设立林长公示牌211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县级林长围绕生态建设、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护林防火等重点工作不定期开展巡林督查,协调和解决重大涉林涉草问题,县总林长巡林8次,县副总林长巡林12次,其他县级林长巡林32次。

  ——强化任务落实。2022年,完成黄河流域防护林屏障建设人工造林0.5万亩,草原改良任务0.2万亩,防治林业鼠(兔)害7500余亩,防治天幕毛虫5750亩;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14起,查处整改率100%;全年未发生非法捕猎、交易野生动植物案件,野生动植物得到进一步保护;全年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林草有害生物灾害各项指标均优于考核指标,全县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1.9亿余元;在市级林长制考核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通过林长制的推深做实,该县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资源监管得到进一步强化,林草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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