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蓝佛安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贺天才、谢红、张志川出席。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74人,出席6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新修订的《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及人事任免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太原市学校安全条例》《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大同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大同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大同市大清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朔州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忻州市有机旱作农业发展促进条例》《忻州市节约用水条例》《忻州市地热水资源保护条例》《吕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阳泉市物业管理条例》《长治市漳泽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运城市古堆泉水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及省委贯彻落实要求,专题学习讨论了蓝佛安书记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常委会及组成人员要按照省委的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首要政治任务,常委会及组成人员要在省委的领导下,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使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深入人心、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即将在全党深入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中央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党同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所作的重大部署,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要按照中央及省委的统一安排,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更加自觉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履职尽责,更加自觉地进行自我革命,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副省长杨勤荣,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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