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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零事故”单位创建和安全宣传“七进”活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组织开展好今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市委“336”战略布局总体要求,强力推动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的落实,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努力实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目标,为建党100周年和全市高质量高速度赶超型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的领导,成立忻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主任由市政府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负责市级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对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活动进行指导;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有关重大问题。
三、组织“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
(一)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5月底,市政府安委办举办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忻州安全行”活动启动仪式,揭开我市安全生产月宣传的序幕。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奏响全市“安全生产月”的开幕曲,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组织“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级各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各类现场活动要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应急装备展览、应急先锋队伍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主流媒体走进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让人民群众了解与自身紧密联系的日常安全,加深对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四、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1年6月在各县(市、区)、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
(一)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的安排,重点组织开展好下列活动:
1.开展应急先锋宣传活动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应急先锋队的模范带头作用,结合安全宣传“七进”活动,组织应急先锋队员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企业、家庭等场所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宣教、安全知识公益宣传、防灾减灾知识直播、应急演练等安全宣传活动,要统一着装、统一标志,做到“有旗帜、有队伍、有内容、有考核”,营造浓厚安全宣传氛围。
2.开展基层领导干部安全宣讲活动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以及在线访谈等宣讲活动。举办“县、(市、区)长话安全”“董事长、总经理话安全”主题宣讲,各县(市、区)长要在本级主流媒体,各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要在本集团主要宣传平台,推出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的专访或文章,各县(市、区)要组织成立安全宣讲团,开展巡回主题宣讲活动,各乡(镇)长要深入村(社区)和企业进行安全宣讲,与社区居民、一线员工进行交流座谈。
3.开展“安全行”专题宣传报道活动
结合全市矿山资源领域综合治理,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邀请主流媒体,采取座谈了解、随机采访、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报道各地安全文化示范企业、七进创建典型单位和安全场馆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同时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6-12月,每月20日前,各县(市、区)至少在县级主流媒体曝光1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每月在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真正形成震慑。
4.组织全市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在6月初,由市应急局和市总工会联合举办“提升防护意识、守护生命安全”为主题的全市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也要组织以安全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活动,从而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开展安全宣传“七进”活动
各级应急、农业、公安、教育、妇联、工委、城管等安全宣传“七进”牵头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形成横线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宣传网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宣传“七进”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要推动开展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主要内容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要发挥示范典型的引领作用,各安全宣传“七进”典型创建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工作特点,制作宣传教育读本、视频以及宣传手册,宣传推广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安全宣传“七进”走深走实。
(二)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其他系列活动
1.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专题研讨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并组织专题研讨,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作为重要目标,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不断提升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的能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
2.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企业、楼宇的广告牌和显示屏,通过播放典型事故案例、安全宣传短视频,飞播安全警示信息等形式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各企业要制作警示教育宣传材料,组织集中收看警示教育宣传视频,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座谈会,深刻分析每起案例背后的原因,
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3.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
组织主流媒体,充分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歼灭、煤矿雨季三防、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和大型油库专项检查等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认真贯彻“三管三必须”,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执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有关规定,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牵头单位要制作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宣传手册,充分展现三年行动工作开展以来的主要成果、取得的成效,宣传本行业的安全科普知识和应急避险知识。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查找身边隐患,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4.开展各类应急演练
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各类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
5.组织安全知识竞答等安全知识普及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为重点,推出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竞答活动,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素质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等线上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及时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
(二)搞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下,做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工作,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零事故”单位创建和矿山资源领域综合治理等工作,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要充分运用新媒体优势,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运用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现场采访报道等扩大“安全生产月”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适时对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对在活动期间,因安全宣传和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请各级各有关部门6月份每周三12:00前,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一周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图片、视频等电子版资料),特色活动当天报送,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报告。
联系人:刘星、桂嘉尉
电 话:0350-3142113 邮箱:xzsawb@126.com
忻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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